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有關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
網絡文學是我國數字出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網絡文藝的重要類型,近年來發展迅速,在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激發文化創造創新活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網絡文學也存在著數量大質量低,有“高原”缺“高峰”和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突出問題和不良傾向。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關于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引導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出版導向,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總局依據《關于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制定了《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試行辦法》。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017年6月14日
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網絡文學是我國數字出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網絡文藝的重要類型,在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激發文化創造創新活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網絡文學也存在著數量大質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襲模仿、內容雷同,機械化生產、快餐式消費以及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等突出問題。為推動網絡文學健康有序發展,根據《關于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5〕50號)精神,結合網絡文學發展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是指本單位的網絡文學出版活動對社會產生的良好影響或有益效果。實施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目的是提高作品內容質量,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發展環境,引導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把出版優秀作品作為中心環節,不斷推出思想性、藝術性和可讀性有機統一的優秀作品,更好地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條 實施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要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出版導向,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有關部署,積極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充分尊重網絡文學創作出版特點,鼓勵各種形式創新的同時,遵循精神文明建設要求,遵循出版傳播規律,推動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切實把社會效益和社會價值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使更多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出版的作品經得起人民認可、專家評價和市場檢驗。
第四條 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原則,采取定性評價與定量考核、單位自評與管理部門考核相結合的工作方法,通過量化指標體系對其社會效益進行考核評價。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網絡文學作品的單位,主要包括開辦原創網絡文學網站、網絡文學閱讀平臺的單位。
第六條 各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負責轄區內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工作。
第二章 評估內容
第七條 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分為出版質量、傳播能力、內容創新、制度建設、社會和文化影響五項。其中,出版質量、傳播能力、內容創新、制度建設四項為基本分,社會和文化影響為加分項。
第八條 出版質量評估主要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圖書質量管理規定》等,考核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公開出版的作品是否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積極踐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出版傳播主旋律、正能量作品;思想格調、審美情趣是否健康向上,具有價值引導、精神引領、審美啟迪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計45分,主要包括價值引領和思想格調、文學價值和文化傳承、編校質量、資源管理等指標。
第九條 傳播能力評估結合網絡文學發展實際,考核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是否積極宣傳推廣優秀原創作品,不斷改進傳播手段、投送方法,提高優秀作品投送時效性和用戶滿意度,擴大優秀網絡文學作品的覆蓋范圍,計15分,主要包括平臺首頁和欄目建設、排行榜設置、投送效能、評論引導等指標。
第十條 內容創新評估考核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是否具有創新精神,重視并采取措施扭轉內容雷同、抄襲模仿、千篇一律等同質化傾向,在題材、體裁、形式上有創新,在觀念、內容、風格上有特色,積極出版具有個性化、創造性的作品,計10分,主要包括豐富性和多樣化、創造性和個性化等指標。
第十一條 制度建設評估主要考核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規章制度、內部機制建設和執行情況,隊伍專業素質、結構及人才培養情況等,計30分,主要包括編輯責任制度、作者和讀者服務制度、作品管理及質量控制制度、版權管理制度、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機制、經營管理制度、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指標。
第十二條 社會和文化影響評估為加分,綜合專家評價、讀者口碑、市場反響等,考核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在出版優秀作品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和社會影響,最高計30分,主要包括榮譽獎項、社會評價、文化影響、國際影響和公益服務加分。
第十三條 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出版作品出現嚴重政治差錯、社會影響惡劣,在平臺首頁或重點欄目推介導向有嚴重問題的作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社會效益評估實行“一票否決”,評估結果為不合格。
第十四條 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結果分為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個等級。具體評估指標和計分標準詳見附件。
第三章 評估程序
第十五條 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按年度進行,由單位自評、屬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評價考核兩個部分組成。
第十六條 每年1月底前,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按照本辦法及屬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對上年度社會效益情況進行打分自評,同時形成社會效益自評報告,報送屬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七條 屬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組織或委托專業機構對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自評分數及自評報告進行分析、復評、認定,確定其得分和等級。
第十八條 每年3月底前,各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將本地區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報告及考核結果匯總,報送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備案。
第十九條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對各地報送的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情況進行抽查,對弄虛作假、瞞報問題或不按時完成評估的,進行嚴肅處理。
第四章 評估結果使用
第二十條 對社會效益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要進行通報批評,及時約談其負責人,同時取消其當年參與各類評優、評獎資格。連續兩年社會效益評估不合格的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通報批評,約談其負責人并提出整改要求。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二十一條 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結果連續兩年為優秀的,在評先樹優、作品推介、對外交流及相關出版基金和專項資金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評估指標和評分標準根據網絡文學發展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試行。
附件: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試行評估指標和計分標準
編輯:小習